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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关于限制“老头乐”上路的政策再度引起关注和讨论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这类电动三四轮车因为方便驾驶、手续简单等常被中老年人用来短途代步。与此同时,背后存在的安全隐患也使得其反对者众多。
任何一款交通工具,一旦被滥用,就必然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,就要大力整顿、严厉整治,直至取缔。“老头乐”原本是为老人出行提供方便,给老人接送孩子创造条件,受到了一部分老人的欢迎。然而,让“老头乐”被滥用,一些中年人、年轻人也为了方便,大量使用“老头乐”,而使用“老头乐”的老人,在运行过程中不讲交通规则,在停放过程中也是随处停放,严重影响他人出行和小区环境、城市环境后,“老头乐”的问题也越来越多,带来的安全隐患也越来越大,如果任凭发展,会成为城市管理的一大障碍,越来越多的人建议,应当取缔“老头乐”。
确实,“老头乐”的问题越来越多了,“好事”正在演变成“坏事”,如果不加以整治,后果会越来越严重。如果一定要等到问题十分严重、后果令人担忧的地步再实施整治,代价就太大了,损失也会很大。按照目前“老头乐”已经存在的问题,取缔的条件已经成熟,取缔带来的正面作用已经超过了保留“老头乐”产生的积极影响,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种关系会进一步强化,“老头乐”带来的问题会越来越多。
取缔“老头乐”带来的最大影响,自然是那些真正用“老头乐”代步,真正用“老头乐”接送孩子,且停放等也严格按交通规则执行的老人。如果每位使用“老头乐”的人,都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,或许带来的社会不良影响还没有这么大。正是因为“老头乐”在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太多,继而让那些按规定使用“老头乐”者也深受其害。因此,取缔“老头乐”,不可避免地会对这部分人群的心理产生不利影响,使他们出现抵制情绪。如何在取缔“老头乐”的同时,解决好这部分人群的出行,以及接送孩子问题,是在制定取缔“老头乐”政策时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问题,切不可因为取缔“老头乐”,引发大的社会矛盾。
事实上,在如何解决老人出行问题上,大多数城市都是有比较认真的考虑的,也都出台了一些政策。譬如给老人发放乘坐公交的“老年卡”、“敬老卡”,老人们拿着这些交通卡,就可以在城市范围内随便乘坐公交车,也可以很方便地接送孩子上下学。只是,少部分老人想图方便,买下了“老头乐”,有的则是子女买了“老头乐”后,老人临时使用。“老头乐”在使用过程中,确实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,范围过度扩大,使用很不规范,应当取缔。
需要注意的是,取缔“老头乐”,也决不是不重视老人出行和接送孩子等方面的工作,而是从城市管理和老人、孩子的安全出发,是真正的人性化、人情化管理。给老人办理公交“老年卡”等,实际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老人的出行和接送孩子问题。必要时,在一些学校路段、公园等,城市管理部门可以适度增加公交车辆的运行班次,以更好地满足老人们出行和接送孩子需要,而不应当在“老头乐”明显存在很大安全隐患、明显影响城市管理、明显偏移了“老头乐”基本作用的情况下,仍然允许“老头乐”行驶在城市大街小巷。
从人力三轮车到摩托车,再到目前的“老头乐”,实际都是因为安全隐患太大、对城市管理带来的压力太大、广大群众反响太大而采取管制和取缔措施的。虽然在治理过程中,也会受到一部分群体的强烈反对,甚至出现上访等现象,但是,对绝大多数群众来说,还是非常支持的,是希望采取取缔措施的。因此,“老头乐”到了必须取缔的时候了。特别是在“老头乐”当中,还有一部分存在严重质量安全的车辆,就更应当取缔。
当然,取缔“老头乐”,也需要充分考虑其实际情况,按照车辆的新旧程度、质量好差、购买价格等,给予“老头乐”车辆一定的经济补偿,避免购置车辆的老人受到经济损失。同时,做好宣传引导工作,做好有车老人的思想工作,避免硬碰硬,给有车老人心理带来过大影响,尤其不能工作手段简单、粗暴,而要耐心、细致,确保取缔工作能够有序推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