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实施

中安在线   2023-05-05 14:02:45


【资料图】

日前,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《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我省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,出资500亿元设立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,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我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。

《管理办法》已于2023年3月22日印发实施。据介绍,引导基金下设10只主题母基金、2只功能母基金、4只天使母基金,共16只母基金,通过引导基金-母基金-子基金构架运营,按照总体不低于1∶3的比例,逐层撬动社会化资本,形成总规模不低于2000亿元的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。其中,10只主题基金母子基金规模合计不低于1350亿元、2只功能基金母子基金规模合计不低于500亿元、4只天使基金母子基金规模合计不低于150亿元。

引导基金原则上按照6∶3∶1的比例向主题、功能、天使三类母基金出资,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比例分别为1∶4.5、1∶3.3和1∶3。同时,引导基金出资将遵循“资金跟着项目走”原则,根据各母基金投资进度和运作绩效,动态调整引导基金出资进度和出资份额,激励各方加快基金组建运营,避免资金闲置。

据介绍,《管理办法》对引导基金管理进行了一系列创新。采取“差异杠杆”,保障撬动效应,根据500亿元引导基金放大到2000亿元基金体系的总体目标,对引导基金出资主题、功能、天使三类母基金设置了差异化杠杆比例。响应“市场意愿”,放宽返投要求,将天使母基金和主题、功能母基金投资我省的最低金额,降至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.0~1.2倍,同时放宽返投认定范围。

此外,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采取“即退即分、先回本后分利”的方式分配,加快投资回收速度,形成“投资-退出-再投资”的良性循环;收益“综合让利”,强化引导作用;实行“增量计提”,完善激励机制。

为掌握基金运营情况、统筹基金管理工作、优化基金运营策略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,我省还建立了《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运营监测制度》。监测信息通过“主动上报”和“归口收集”两种方式获取。其中,“归口收集”是在运营监测过程中,积极关注基金管理机构和出资机构是否发生了风险事项,形成动态的监测预警。

(记者 苏龙鹏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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